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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事件各方仍在角逐 涉及10种法律关系

世界计算机ICXO.COM ( 日期:2007-12-0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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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虎事件”中各方的角逐继续冲击在大巴山腹地,震荡着这个人口不足6万的国家级贫困县,陕西镇坪县。在最近两个月的时间内,镇坪县轰动全国。所有原因都归结到一个极濒危级物种———华南虎的身上。

  纵观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它涉及法律领域之广实属罕见,大致涉及10类法律关系:涉及合同法、著作权法、名誉权、网络域名权属等民法领域问题;涉及诈骗罪、渎职罪等刑法领域问题;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经济法领域问题;涉及行政复议等行政法领域问题;涉及证据法等程序法领域问题;还涉及一种新鲜的法律形态,公益诉讼。世界计算机

  第一类 诈骗

  北京律师吴朝华分析认为:按照诈骗罪的构成原理,犯罪嫌疑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如果周正龙真的虚构了事实,也极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陕西省有关部门悬赏的要约行为发生在前,周正龙用实际行为承诺,并最终完成了合同。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吴律师说:“假设案发,那么周正龙可能要面对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因为至今没有民众认为自己可以信服的权威鉴定,去说明周正龙确实辛苦地拍摄到了野生华南虎的照片,而同时,认为周正龙作假的呼声高过了其他。于是一个大胆的假设出来了:周正龙用假照片骗取国家财产,涉嫌诈骗罪。更有律师站出来对周正龙进行了举报。

  举报周正龙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按照一般情况,如果有人举报某公民犯有诈骗国家财产的行为,公安机关会首先传其讯问,并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刑事拘留。如果刑事拘留后,就要进行侦查,侦查的重点应该是照片的真伪。如果是假的,犯诈骗罪毫无疑问。如果是真的,此人也不必然不构成犯罪,因为这还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他自己付出劳动拍摄的;其二,不是他自己付出劳动拍摄的,而是通过其他不合法方式取得的。后者则也可能让此人构成诈骗罪。”

  这其实也是傅德志要周正龙自首的关键原因,因为他坚信照片是虚假的。

  “看来,对于我们合法的举报,当地公安部门真的置若罔闻。”这位举报律师分析,“这会更加重民众对整个事件的疑虑。疑虑虽然是假设,但打消这种疑虑的最直接方式是要在司法程序和结论上给民众一个说法”。

  第二类 名誉权

  假设的问题必然会走向两个方向:或真或假。而一旦结论确定下来,又必然会衍生出其他的法律关系。

  11月14日,周正龙便已经开始向全国募集律师,准备起诉傅德志。如果周正龙所拍照片确属真实,一场名誉权之争便不可避免。

  就周正龙起诉一事,一直关注华南虎事件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周正龙可以在镇坪县起诉傅德志,因为一个人的名誉权受损,其最主要的侵权后果就是降低了当地认识其的人们对其的原有社会评价。周也可以在北京起诉,因为北京是其所诉的侵权人被告所在地。

  他进一步分析说,名誉侵权的赔偿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金额最多可有1000万元。周正龙的情况不属于法定的国家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但如果有律师自愿给周提供法律援助,则是可以的。

  第三类 渎职

  实际上,“华南虎事件”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方向———照片及内容虚假。如果是这样,则可能引发一系列渎职违法犯罪行为。

  坊间盛行一封给检察院的举报信,内容大致为:被举报人通过伪造华南虎照片,编造发现华南虎的虚假事实,并以此伪虎照为依据,向全社会发布“发现华南虎”的虚假信息,愚弄民众,严重贬损政府诚信。其间,陕西省有关部门面对民众对虎照的持续质疑熟视无睹,严重不作为,致使事态不断扩大,损失不断加剧。

  吴朝华律师分析说,如果周正龙合同诈骗罪成立,相关公务人员就有可能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公安机关没有及时介入,算不算渎职呢?林业部门不去核实就发放奖金,算不算渎职呢?由此造成的影响不能挽回,奖金不能追回,法律后果将更为严重”。

  但所有问题解决的根源还在最终的权威结论上。

    第四类 野生动物保护法

  照片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事件真正的法律意义不能被忽略。那就是,对华南虎的保护。正如陕西省林业厅站在“华南虎事件”一线的官员关克所言:“关于华南虎的争议已经被娱乐化了,而真正的主角华南虎却被推到了后台,甚至被人们忽略了。”

  陕西省林业厅的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即使没有对照片进行鉴定,我们也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去相信野生华南虎真实存在。这种‘相信’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使华南虎的保护工作迅速建立并完善起来。”

  他半开玩笑地说:“如果因为没有去确认照片真假造成国家2万元财产损失,算是渎职的话,那么,因为拒绝照片的真实性而忽略对华南虎的保护措施的开展,才是真正的渎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堵住舆论,将可能存在华南虎的地方开放,极有可能导致华南虎的恐慌进而发生疾病。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在人们真正确认存在华南虎的时候,发现那是几具尸体。谁将会是千古罪人呢?!”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华南虎事件”发生之初,陕西省林业厅就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华南虎最新照片的拍摄地———陕西省镇坪县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通告,在当地停止一切狩猎活动。此外,还要求当地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观察哨,配备专人严把关口,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山,以确保野生华南虎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据悉,陕西省也正在抓紧申报建立陕西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并划定华南虎特别保护地范围。特别保护地将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野生华南虎栖息洞穴、交配繁殖地、重要觅食地、水源地等被列为保护核心区,禁止开展一切生产活动。陕西省林业部门组织了专家考察队,对华南虎的种群数量、活动范围、栖息地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编制《陕西华南虎保护总体规划》,并为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而11月10日,国家林业局也组织了专家考察队,目前正在进一步规划之中。派出十位专家赴陕西进行专题调查,专家组将根据调查的需要,将调查区域逐步覆盖到大巴山系等更多的地区。据介绍,目前这十位专家已经把一些社情调查做完,初步确定了20万平方公里的调查范围,划定了重点调查的区域,注明调查的方案。

  林业主管部门的这种行为,应该说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尊重。根据该法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有专家认为,对像“华南虎事件”中,出现未置可否的野生动物保护的紧急状态下,或者出现野生动物其他紧急需要保护的状态下,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野生动物保护法尚缺乏相应条款。这也是造成紧急状态下,陕西省林业部门采取类似于准自然保护区的紧急防范措施的尴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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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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